10/28 靈修經文

讀經:林前六 15 ~ 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禱讀:林前六 15 ~ 18

主題信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與主聯合

        從上文,我們知道基督徒不可玷污自己的身體,因為
一 · 身體的功用不是為淫亂,乃是為主。
二 · 身體將來要得榮耀。
接著,本段經文提出另一個理由: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。

        當我們蒙拯救的那天,我們的身子就成為基督的肢體,因我們
已「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」(羅六13)。那麼,基督徒能帶
著基督的身體去嫖妓嗎?人若有基督住在他身體內,不可能在這樣
的事上有平安。

        肢體任何動作,都會影響身體。因此信徒犯淫亂的罪,污穢自
己的身子,就等於污穢了主耶穌。人所犯的其他罪均在身體以外,
唯有淫行是得罪身子,得罪主的身子就是得罪主,這是保羅對犯姦
淫最嚴重的警告。這不單是道德的問題,還牽涉到屬靈的問題。因
此要逃避淫行。

        神給我們一個身體,不是給我們一個犯罪的工具,而是要藉此
顯衪的榮耀。信徒應該珍惜自己的身體,唯有聯於元首基督,才是
最完美的結合。「與主聯合」是生命的聯合,使我們因此有了基督
的生命,也領受神兒子的靈,「與主成為一靈」。所以我們不該再
與任何不義的事有聯合,要靠著住在裡頭的聖靈,戰勝邪惡,抗拒
色慾的引誘。單要與主合為一。

默想:
.我要如何逃避淫行?
二.如何操練與主聯合,與主成為一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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