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/22每日靈修經文

讀經:王上二十 一1~29
禱讀: 3,11-14,27 

主題信息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勿在別人罪上有份



一、亞哈想用銀子或葡萄園買換拿伯的地(非強取豪奪),拿伯因敬畏神,不敢將先人留下的產業出賣(參民卅六7),他因此喪命,他是殉道的人。



二、耶洗別見亞哈悶悶不樂,出主意託亞哈之名,用王印印上命令(藉王名王權犯罪)叫與拿伯同城的長老、貴冑,宣告禁食(假神的名謀私圖利)誣告拿伯謗瀆神和王,將他用石頭打死。人與人之間,有許多先天後天的不同,如性別、年齡經濟、地位、權勢....等差別,人犯罪離棄神後,人與人的不同,就形成對立、對抗,彼此鬥爭,要影響控制、壓制對方。在伊甸園中看見,人最初的不同是性別,夏娃自己吃了禁果,又隨手遞給亞當吃,女人控制了男人。在此看見耶洗別是亞哈的後座駕駛者,新約要恢復起初(人犯罪前),神定的次序,不允准女人轄制男人(參提前二12)。



三、民間的長老、貴冑,明知耶洗別假王名下的命令是犯罪得罪神的,但為了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,或盼望得到更多的利益,違背良心,將拿伯定罪,用石頭打死,與耶洗別、亞哈一樣,他們的罪被神看見,神必報應。



四、亞哈被先知責備,就知罪自卑。從列王記上十六∼廿二章記載,他的本性尚不算是很壞的人,是耶洗別操縱他。世上有三種人,第一種是不信耶穌的人,第二種是信耶穌的人,第三種是在信與不信之間,心懷二意、徘徊猶豫不決的人,亞哈屬第三種人。可六20希律也屬這種人,也被女人希羅底支使,殺了施洗約翰。



我是否為了自己的利益,違背神的旨意去行事為人呢?

求使我作守本份,盡本份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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